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
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体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医疗情况和劳动合同约定依法确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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